关于举办全校师生庆祝建国70周年“我和我的祖国”合唱比赛的通知
各分党委、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:
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,结合学校《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“我和我的祖国”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意见》要求,经研究,决定在全校举办全校师生庆祝建国70周年“我和我的祖国”合唱比赛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热情讴歌70年·建功立业新时代
二、举办单位
党委宣传部主办,党委教师工作部、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工会、团委协办
三、参赛形式
以基层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参赛;参赛队伍人数不超过100人;采用合唱的形式;师生联合参赛,教职工人数不得低于本单位教职工总人数80%。
四、时间地点安排
1.曲目报送时间
请各总支填写《合唱比赛报名表》(附件1),并于9月6日前报送至宣传部办公室(办公楼1001室)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宣传部曹凤杰内部邮箱,联系电话:6709535。
2.比赛时间
预赛时间:9月22日(周日)上午8:00,预赛后根据报名情况,根据成绩排名选取8—10个队伍进入决赛。
决赛时间:9月29日(周日)晚上7:00
3.预决赛地点
东校区艺术中心一楼礼堂
五、比赛要求
1.参赛作品以歌颂党、歌颂祖国为主题,以歌唱建国70年来各条战线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为主要内容。
2.参赛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首歌曲。必选曲目为《歌唱祖国》,自选歌曲一首,曲目从《选唱歌曲目录》(附表3)中选取。演唱时间不超过10分钟(包括上下舞台)。
3.预决赛由各代表队抽签决定出场顺序,成绩由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、亮分,按分数决出名次。
4.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。
六、奖项设置
比赛将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以及优秀奖。
七、活动要求
1.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本次活动,政治性强,意义重大,各分会要高度重视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认真准备。各单位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,明确专人抓好参赛队伍组建、确定自选曲目、联系指导老师等工作,并尽快开展排练。
2.注重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单位要充分宣传、发动、组织本部门师生员工,积极参与节目排练和演出,以此次比赛为契机,增强师生员工集体荣誉感。要合理安排排练时间,统筹协调,做到工作、排练两不误.
3.明确目标,彰显效果。各参赛单位要以格调高雅的节目、激情满怀的演出,尽展当代教育者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,把本次比赛办成一场热烈隆重、平安祥和、团结奋进的校园文化活动,进一步彰显全校上下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,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。
附件:1.“我和我的祖国”合唱比赛报名表
2.“我和我的祖国”评分标准
3.“我和我的祖国”选唱歌曲目录
党委宣传部
党委教师工作部
党委学生工作部
工会
团委
2019年8月25日